老梅杠竹马 - 第三十章 离开,只是一种方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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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我看向何倾的眼睛,迷离的,痛苦的,眉头微微皱起,伸手碰上他柔软的眉毛,连酒都不能解开他的愁绪。何倾按住我的脑袋,猛低下头来,恶劣地攫取,我痛苦地闭上眼,轻轻抵在他的膛上:“何倾,你考虑清楚没有?”低低叹了口气,我看向何倾。何倾微微一愣,手撑着沙发,那种眼神,是矛盾的,厌恶他的父亲,痛恨我的母亲,又无奈于我的存在。何倾俯下身来,却久久不动,神经因为酒混乱了,时常在理智和情感上作斗争。我笑着,很灿烂,抬头覆上他的唇。何倾闷哼了一声,微微停顿后,低下头来,嘴唇碰触我的眼角,鼻尖,嘴,颈窝,锁骨,耳垂,一步步,似乎是在虔诚地膜拜一件艺术品一样。我颤抖着,慢慢解开他的纽扣,一粒一粒,小心翼翼。何倾低声叹着喃喃:“轻轻。”我回应着:“是我。”如果我不是我,如果你不是你,如果一切都是谎言,我们是不是也能像纳兰德和卢氏一样,坐看云卷云舒,花开花落,鞠一捧牡丹花水,对望天涯,可是,人间萧萧,只来去匆匆,又为何连这一生错爱如斯。

    当衣服一件一件脱离于两个人之间,这之中只剩下空白,纠缠撕磨,无所顾忌,两个人诚心相对,似乎要缠绕彼此,就算海枯石烂,地老天荒。一遍一遍的呢喃,温温热热的缠绵,酸楚的泪水流进心里,起码这一刻,天地间只剩对方,把那些所谓的道德伦理都抛开。是否有更清晰的表达,是否还有未来,一切,似乎都不那么重要了。起码,这一刻,以坚定拥抱的姿态,拥有着彼此。

    看着何倾侧着脑袋熟睡的脸庞,紧抿的唇角,立体的轮廓,我细细的看着,这是最后一遍了,我要好好记牢模样,就算暮年,也要清晰如此。我轻手轻脚地下床,翻开笔记本,抚上封面上的“写给何倾”,我微微笑了下,翻开笔记本,我以为,我会一直写到最后,我以为,在何倾70岁的时候,我能拄着拐杖送给他,可是,一切还没来得及便戛然而止了。从我来德国的那一天起,86个日日夜夜,这也许是我最后一次了。

    我写下日期,天气晴朗,阳光明媚,用英文写道:last.night.was.your.birthday.i.have.been.thinking.that.whit..i.buy.for.you.si.last.i.bought.a.pen.for.you.to.finish.my.diary,i.hope.you.could.cherish.it.(昨天是你的生日,我一直在想,送给你什么好呢,7月份的时候,我就在想这个事了,恩,我买了一支钢笔,放在了你的桌上,本来想要你来写完这本日记,现在,我不知道还能不能看到了,希望你珍藏着。)我在笔记本的最后一页写道:to.the.world.you.may.be.o.to.one.person.you.may.be.the.world.合上笔记本,看向窗外,一片寂静,时间定格在早晨4点,爬上床,低头,吻了吻何倾的唇,他紧锁的眉头,似有一刻是放松的。

    我的第一次,送给了我一辈子最爱的男人,也许以后,我会碰到一个爱我的男人,不那么轰轰烈烈,婚姻孩子会成为生活的主旋律,偶尔还会记得,有一个男人,为我做了很多很多。我把笔记本放在何倾的枕头旁边,当第一缕阳光透过窗帘照进来的时候,我微微抬头,什么时候,时间是如此之快。

    我提着早已收拾好的行李箱,走出房子,回头望过去,房子在一片阳光的味道下,热烈而醇厚,那个房子的二楼,何倾正熟睡着。

    这是我第二次来tegel飞机大厅了,熙熙攘攘的人群,逗留的,行色匆匆的,林银他们早已先于我离开了柏林,有些人留下来工作了,有些人转站到美国深造了,还有一批人,回国寻找更好的就业机会,又或者回到原来的医院升职。三个月来,我完成了《颅后窝肿瘤与中医整体辩论法》的论文,鲍勃发邮件过来,说我的论文得到了德国医学界权威人士的认真对待,希望我继续留在德国公费学习,我笑着拒绝了,我要学着在没有何倾的日子里,很快乐地工作学习,但现在,我害怕和何倾在同一个城市里呼吸同一片空气,这让我的腔无故地生疼,我笑说,德国的空气质量太好,反而不适合我了。

    回到a市的时候,我换了原来的手机号,走出大厅,才打电话给妈妈。

    “喂?是不是轻轻?”那头的声音苍老了许多,我不由得心跳了跳,有一刻,我有些想放声大哭,任何一个人,都没有理由去责怪给予他生命,又把一辈子奉献给他的女人。

    “妈。”多年未叫的名词,第一次觉得这么有亲切感。

    那头沉默了好久好久,似有一个世纪,才传来:“回来啦。”没有欣喜,没有激动,她是一个足够有实力的外交官,所以我不知道她的心情,不过起码我是有些激动的,因为我发现自己的手有些抖:“啊,我回来了。”

    “要不要来接你。”

    “不用了。”我往外瞧瞧八月的天气,闷闷热热的,看来会有一场雷阵雨,“朱米好像已经回来了。”

    朱米和高函的爱情兜兜转转,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,朱米是7月份回来休假的,我喜欢听别人的爱情故事,这会让我感觉自己好像也是主人公一样。

    朱米和我约在了原来那家大人头咖啡店。我有感于朱米手上那枚特别闪耀的钻戒,这显得她着实是个贵妇人:“你结婚了?”

    “还没,不过已经订婚了。”朱米的脸依旧很美,美到骨子里了,特别是在那颗堪比麻将的钻戒的照耀下,她笑的时候很耀眼,我记得电视里养生堂上的一句广告:用整叶的樱红,耀一世界的白。

    “嫁给谁了?”我很好奇。

    “honey,here.”朱米招招手,看向旋转门,又转头对我笑道:“steven,大学同学。”

    我站起来,和风尘仆仆的男人握手,男人穿着品味不俗的西装,烫着淡淡金边的袖子,我喜欢他的手,修长,骨节分明。

    “朱米跟我说过你,陆轻轻。”他用流利的英式英文说道,这是一个十足的英国绅士。

    坐定,朱米和steven亲了亲,两人手交叉着,看来很恩爱,朱米笑说:“到时候请你做我的伴娘。”我笑着:“那恭喜了。”朱米随后又跟steven耳语了几句,才开口道:“今天我们还要去拜访一些老同学,先走了。”“再聊。”我招招手,也和steven招招手。

    也许这才是最恰当的婚姻,平平淡淡,不需要轰轰烈烈。我还是会记得那个边吃泡面,边发誓言说将来一定要找一个卖泡面的男人,这是我认识的朱米,没有任何含金量的纯真。

    妈妈依旧不善于表达感情,回去的那天晚上,两人坐在桌上,就我的就业问题发表了意见,现在摆在我面前有两条路,一条是回人民医院,另一条是进研究所做研究,我笑笑:“还是回人民医院吧。”

    “那我就安排下去,给你做个好一点的职位。”妈妈夹菜给我,我递上饭碗。

    “还是不用了,院长想要我回去的。”我说着,想到大学里班上的班长,他老爸是我们院院长,随便轻轻松松成绩都能拿班级第二,团内推优总是第一人,任何优惠活动总有他一份,当时作为小百姓真是敢怒不敢言,现在,我倒也成了他这一类的人了。

    就在9月初的时候,我又回到了人民医院,鲍勃对我予以重任,我倒有些受宠若惊,工作,聚会,申请项目,这些成了我生活的主线,忙碌的生活让我感到充实。

    朱米的婚礼是在10月份,在a市有一场,在英国伦敦也有一场,听说steven是英国伦敦子爵的公子。何倾似乎成了我记忆的一部分,只要不去想,就不会那么难受,由于长期以来的饮食,现在胃也开始抗议了,常常因为胃疼而醒来。

    收到朱米邮件的时候,是在10月初:轻轻,你对于我的婚姻肯定很迷茫吧,我纠结了好久,才打算告诉你一些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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