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下天下 - 第七十四章 小憩在同福客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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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夏天又将叶迅戏耍了一通,揣着从他那得来的银子,找了一家绸缎庄,要不是亮出银票,就她这身打扮,估计已经被赶出来了。老板认钱不认人,只想着将庄上最好的料子介绍给眼前这个看上去穷酸的雇主。

    “你尽给我挑那些花花绿绿打分缎子做什么?我又不是选秀去,我就要你们做一身骑马装,拿纸笔来,我将设计图画下来,你们量了尺寸便照着做就行了。”

    等到设计图完成的时候,老板看看图纸,又看看夏天,像是碰到了什么怪物似的。也难怪,这衣服的样式,他还从来没见过呐。“这是什么衣服?”

    “骑马装。记住,上身的颜色要棕色的,下身裤子要深色,黑色最佳。我先给你们付定金……这衣服什么时候能做好?”夏天翻看着柜台上的布匹,每一个看得上眼的,颜色都太鲜艳了。太容易暴露存在——不好不好。

    一听到定金,老板也不管它饰怪物还是什么了,慌忙迎合着,“今儿动手,明儿就成了。”

    “那就快点动手两尺寸,尺码合身,不要太大。快点,”夏天催促着,“我还要找鞋匠做靴子呢。”

    于是,四国内,第一件现代骑马装诞生了。

    话说,天下第一节有个名为同福的酒楼客栈,应对天下第一楼而建。即使盐价上涨,这里的饭菜的价钱依然没变,因此光顾这里的客人越发的多了。这里的老板是位老者,失明已久,只靠着一身除了视觉以外的感官判别人的身份。这老板姓贾,原是这条街的地主,最后将地变卖给东方氏,便独自守着这座由东方氏新建的酒楼,过余生了。这老板最喜欢拉二胡,天天在酒楼里为客人拉着小曲。曾经一楼还开着的时候,好多无钱进入的人家,都在同福客栈定个座,仰望仰望,也不算奢侈吧。

    今天贾老板的状态似乎特别的好,曲调拉的也轻快起来,不似之前的沉闷了,这都缘于一个小乞丐。那乞丐要进来吃饭,小二嫌她脏,碍了客人的眼,便要将她赶出去。

    “你让我进去,让我进去,我有钱!”夏天躲着小二哥拦阻,酒楼门外闹出了动静,吸引了不少眼球。

    “这里不是你有钱就进得去的。快走快走,你把我们客人都吓跑了!”小二拽着她的后襟,将她拖离客栈。

    “你就给我找个他们看不见的座儿,我又不乱跑。绝不碍眼。我饿~我要吃饭~”

    “你要吃饭,就捡个小碗儿,蹲到路边,等着人施舍给你。”小二指着路边小摊处的空当,死活不让夏天进门。

    “你见过这么有钱的乞丐嘛?”夏天甩着银票,有些愤恨小二的阶级观念,“乞丐也是人啊,乞丐也能发家致富啊,乞丐也是伤不起的啊。我就要进去吃饭,我要坐在凳子上,坐在桌子上吃饭!”

    “嘿,你这臭乞丐,小心我叫人来收拾你。”小二着急着招呼客人,不想费那番功夫跟一个乞丐纠缠。

    不待夏天继续撒泼,大厅里就传来老贾的特有的浑厚的声音,“小二,别忘了你以前也是个乞丐。怎么,现在日子过的舒坦了,就忘本了?”

    小二慌忙迎合着说着“是”,就将夏天请进去了。一得志,夏天就跟暴发户一样,走起路来也是威风凛凛,还冲着小二“哼”了一声。一到座位上,夏天便十分不雅的将一只脚踏在凳子上,喊了一声,“一碗面。”

    小二是十分不大愿意叫这个乞丐进来的,既然老板发话了,他也不能在说啥,便存心刁难着,“嘿,客官,我们这儿的面可多了,不知道您要哪种?”

    “我要那种有却看不着,有菜却看不着菜得那种面。”这是什么奇怪的面?别说小二了,就连坐在旁边的人也被搞郁闷了,也只有老贾拉着二胡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小二,就后堂,叫师傅做一份炸酱面,揉面的时候,要将菠菜汤混在里面。”还是老板聪明,小二乐颠颠的就去了,等他回来的时候,又听老板吩咐道,“去给那人上点小食,记住,不要花生。”

    奇了,小食的招待,那可是雅间的待遇。小二想着,大概是老板可怜这个乞丐吧。

    “哟,还有小吃啊,瓜子儿!”还不待小二将盘子搁下,就被夏天给抢走了手上的小食盘。一盘开心果和一盘瓜子,只见夏天将开心果倒进了瓜子盘子里,然后将果壳和瓜子皮撂进了空盘子里。

    “如此教养,又怎么会是个乞丐?”老贾颔首轻笑,他虽然看不见,却耳听八方,比个正常人还要敏感周围的动向。

    二胡幽幽,凄零中带着哀伤,却甚是悦耳,怎奈有人不愿意了,“老板,换个调调,换个调调,换个欢快点的。别成天跟死了人似的,听着怪沉闷的。”

    “好嘞。”老贾将曲调变换,一手轻快的乐曲成仙出来,他听着高兴,客人也吃得愉悦。这边有人快乐,那边有人烦躁。

    叶迅从来没伺候过这么麻烦的人,买个东西还那么挑剔。有一次,晴凤无意间透露自己喜欢吃粽子,千凌便满世界的寻找粽子。听说同福客栈包的粽子最好吃,千凌几乎回回出来都要往里带上一些。才从泉溪下来,到了一街,叶迅他们便听到老贾独特的二胡声,千凌觉得奇怪,“出什么事了,老贾这么高兴?”

    叶迅歪着脑袋,他可没听出什么。他送来都觉得二胡是制造世界上最悲哀的声音的乐器。“去看看。”于是,两人便往同福客栈去了,到了门口,叶迅才想起来一件事,他身上的银子都给了那个小乞丐,一时身无分文了,便问千凌,“你带银子了没?”

    就是这一句话,将夏天吓得从位置上调了起来,几乎一蹦三尺高,跳到了桌子的另一边,正对着进门的千凌和叶迅。

    原本叶迅没发现她,正因为刚才她撞到桌子的巨响,才暴露了她的行踪。被声音吸引,野心抬头一看,竟然那个冤家,立即撸起袖子,作势要冲上去把她给教训一顿,“好啊!可让我逮着你了。看你还跑!三番两次戏弄你爷爷,看我这回放过你?”

    夏天一说扶着桌子,一手摇摆着,“你别过来哦,要是你砸了人家的店,那就不好说了。”

    这算是忠告嘛?叶迅可没听出其中警告的意味,可千凌知道,要想让叶迅将同福客栈给砸了,小夏可有的是办法。当下,千凌便拦住了叶迅。“你也宽容点。你说你哪次不是自己招惹的是非?你若不去得罪小夏姑娘,她能戏耍你嘛?”

    “怎么错全算在我头上了?抢我银子的是她。”叶迅伸出两手指比划着,“还两次!”

    “两次都是你打我的,我向你要点神损失费怎么了?难不成你让我白挨你两顿打?”夏天说完,便矮身蹲下来,让桌子为自己打掩护,生怕叶迅不服劝说冲上来似的。

    “神损失费?”叶迅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名词,也大概了解其中的意思,“赔你一两就差不多了,两次加起来,你竟然拿走了我一千多两!”

    “谁让你没事干,出门带那么多银子的?”

    说来说去,错还是他。叶迅恼羞成怒,拨开千凌横在面前的长臂,大步向夏天而去。正走着,突然撞到了一面墙,叶迅捂着鼻子正要破口大骂是谁挡了爷爷的道,一抬头,眼珠子都要瞠出来了。眼前的这是个正常人嘛?正常人有那么大的块头嘛?面前的这人生的有一人半高,体型也肥硕的厉害,站在那里,就跟一座金钟罩一样。

    “她是贾老板的客人,你不能打她。”憨厚的声音带着浓浓鼻音,两只黑豆似的眼睛向千凌看去,突然笑弯了眼角,“三爷,你可以过去。”

    千凌勉强缩着身子才能从小胖让出的缝隙中挤进去,回头一看,整个门口都已经被小胖挡住了,只有几丝光亮从他的肩膀出透下来。见是千凌,小二慌忙迎了上来,谄笑着,“三爷,要吃点什么?”

    “给我包几个粽子。”

    “好嘞。”小二甩着手巾,便往后堂去了。

    千凌看也不看那些空着的位置,径直向夏天的那张桌子走去了。却被夏天,抬手阻止,“嘿——别过来,我不记得我跟你有多熟。”

    “小夏姑娘,雅间请,我正要和你谈一些事。”

    “要谈什么,就在这里谈,别偷偷的,省得别人以为我跟你有什么。”

    闻此,千凌哭笑不得,总觉得这个小夏很有让人言语无措的本事,“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。”

    “就在这里!”夏天很坚持。至于为什么这么坚持,当然是因为叶迅了。她要是上了雅间,叶迅就不止一条路进客栈了。他轻功那么好,不得两三下就把她抓了?

    “好吧。”千凌瞥了一眼正拉二胡的老贾,最终应允,也许二胡的声音能掩盖了他们的声音,“那我可以坐下了么?”

    夏天面对门口坐了下来,她要时刻注意叶迅的动向。现在他还在跟小胖纠缠,无论他怎么推,小胖的身体还是纹丝不动,打上一拳,就像是在给小胖挠痒痒。“说吧,什么事?”

    “有关宋家,我回去想了想你出了主意,总觉的少了什么。”

    夏天刮目看了千凌一眼,随后又垂头剥着开心果,“你察觉了,就说明你很善良。”

    原来她早就知道,整个计划里缺少的是什么。千凌心下凛然,若有勘破先机的能力,此人到底是怎样一个任务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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